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我單位負責全縣范圍內道路運輸,城市客運,農村公路的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工作,統(tǒng)籌組織,指揮協(xié)調全縣交通行業(yè)的專項整治,查處違法車輛,對道路運政,公路運政等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對象違反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依法糾正工作。
2、機構設置:平江縣交通運輸綜合執(zhí)法大隊由縣編委批準成立的副科級事業(yè)單位,內設8個股室,下設8個執(zhí)法中隊。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平江縣交通運輸綜合執(zhí)法大隊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本單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包括基本運行的經費以及專項經費。
(一)收入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683.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83.93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50.92 萬元,主要是工資津貼增加。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683.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683.93萬元,公共支出較去年增加 50.92 萬元,主要增加工資津貼開支。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83.93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631.93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52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而發(fā)生的支出,其中:站房維修及站房四統(tǒng)一30萬元,法制工作經費5萬元。執(zhí)法裝備及春運經費15萬元,非稅收入成本2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2.48萬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16.51萬元,減少核定編制人數。
備注:機關運行經費指本部門的運行經費,公開口徑為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情況。
2、“三公”經費預算
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 15萬元)。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與2017年持平。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