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縣水務局2017年部門預算
編 報 說 明
一、基本概況
水務局主管全縣的水務管理工作,負責防治水旱災害,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和利用,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和保護,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等工作。下設機構有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水土保持站、水政監(jiān)察大隊、河道管理站、抗旱服務隊、城市防洪排澇管理站、黃金洞水庫管理所等17個機構�,F(xiàn)有人數(shù)221人,其中在職153人,離退休68人。
二、預算單位構成
水務局部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二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只有水務局部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17年年初預算數(shù)1718.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財政撥款1718.01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301.11萬元,主要是水務局2017年預算合并了原一級預算單位平江縣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局2016年預算支出248.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17年年初預算數(shù)1718.01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42.58萬元,農林水支出1535.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0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總支出301.11萬元,主要是水務局2017年預算合并了原一級預算單位平江縣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局2016年預算支出248.9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shù)為1160.84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34.25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84.6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41.92萬元。
(二)項目支出:2017年年初預算數(shù)為557.17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而發(fā)生的支出,包括水務局非稅收入征收成本2.8萬元,河道管理工作經費120萬元,防洪堤管理所10萬元,山洪災害預警系統(tǒng)日常維護費21.97萬元,水利項目前期工作經費50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經費12.4萬元,長石礦區(qū)水土流失治理及大面水土流失治理100萬,8座中型水庫運行及維護16萬元,防汛搶險80萬元,防汛應急救援設備購置50萬元, 289座上型水庫防汛配套29萬元,“河長制”及洞庭湖流域治理10萬元,大面水利工程維修51.7萬元,水資源費征收經費3.3萬。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水務局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4.67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shù)(含2016年未合并一級預算單位水保局14.04萬元)減少7.56萬元,下降8.2%。
2、“三公經費預算”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shù)為1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6年(含2016年未合并一級預算單位水保局4.53萬元)減少4.53萬元,主要是公車改革的原因。
3、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水務局因汛情旱情等特殊情況難以估量,未給出預算數(shù)字,但實際發(fā)生政府采購事項時會嚴格按照程序完成政府采購。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