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縣林業(yè)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省、市林業(yè)主管部門的具體指導下,在林業(yè)局廣大干部職工的支持下,全面完成了各級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經濟任務和工作任務。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平江縣林業(yè)局屬主管全縣林業(yè)工作的政府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zhí)行國家林業(yè)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擬訂落實我縣森林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退耕還林、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具體辦法和措施并組織實施。2、擬訂全縣林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與中長期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監(jiān)督全縣林業(yè)資金的使用。3、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4、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的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監(jiān)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實施森林采伐限額。5、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fā)利用。6、組織協調、指導、監(jiān)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7、研究提出林業(yè)發(fā)展的經濟調節(jié)意見及林業(yè)發(fā)展的有關政策建議,監(jiān)督國有林業(yè)資產、指導林業(yè)發(fā)展等。
(二)、人員機構情況
平江縣林業(yè)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工股、計財股、政策法規(guī)股、資源林政股、營林生產股、森林植物野生動物保護股等7個股室,下設山林權屬糾紛調處辦公室、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生態(tài)公益林管理站、油茶產業(yè)化辦公室、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管理站、林業(yè)科學技術推廣站、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林地林權管理站、林業(yè)產權交易中心、木材檢查總站、森林資源監(jiān)測中心、福壽山森林公園管理處、連云山森林公園管理處、林業(yè)科學研究所等14個直屬二級事業(yè)機構及1個行政執(zhí)法機構——林業(yè)執(zhí)法大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有在職干部職工193人,離休人員2人,退休人員151人。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1、林業(yè)局本級
2、木材檢查站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總收入5,389.23萬元,比上年減少10.23%�?傊С�5,389.23萬元,比上年減少10.23%。
(二)收入決算情況
2017年收入5,389.2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388.45萬元,比上年減少4.77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78萬元,比上年減少99.77%。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388.45萬元,比上年減少4.77%。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768.13萬元,比上年增加12.57%。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3620.32萬元,比上年減少11.43%。
(三)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支出5,389.2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81萬元,比上年增加678.93%。教育支出3萬元,上年無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89.98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節(jié)能環(huán)保支出212萬元,比上年減少81.7%。農林水支出4839.03萬元,比上年增加12.61%。交通運輸支出60萬元,比上年減少40%。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萬元,上年無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4.63萬元,上年無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0.78萬元,比上年減少99.77%。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5389.23萬元,比上年減少10.2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388.45萬元,比上年減少4.7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78萬元,比上年減少99.77%。
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5389.23萬元,比上年減少10.2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88.45萬元,比上年減少4.7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78萬元,比上年減少99.77%。
按功能分類如下: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81萬元,比上年增加678.93%。教育支出3萬元,上年無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89.98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節(jié)能環(huán)保支出212萬元,比上年減少81.7%。農林水支出4839.03萬元,比上年增加12.61%。交通運輸支出60萬元,比上年減少40%。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萬元,上年無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4.63萬元,上年無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0.78萬元,比上年減少99.77%。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概況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總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388.45萬元,比上年減少4.77%。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5388.45萬元,比上年減少4.77%。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388.45萬元,比上年減少4.77%。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768.13萬元,比上年增加12.57%。用于項目支出的收入3620.32萬元,比上年減少11.43%。
(三)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5388.45萬元,比上年減少4.77%。按功能分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1.81萬元,比上年增加678.93%。教育支出3萬元,上年無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89.98萬元,上年無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節(jié)能環(huán)保支出212萬元,比上年減少81.7%。農林水支出4839.03萬元,比上年增加12.61%。交通運輸支出60萬元,比上年減少40%。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萬元,上年無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4.63萬元,上年無住房保障支出。按經濟分類:基本支出1768.13萬元,比上年增加12.57%。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507.16萬元,比上年增加14.38%。商品和服務支出186.21萬元,比上年增加47.4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2.83萬元,比上年減少50.43%。其他資本性支出11.94萬元,上年無其他資本性支出。項目支出3620.32萬元,比上年減少11.43%。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3601.68萬元,比上年減少11.59%。其他資本性支出18.64萬元,比上年增加36.16%。
六、“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78萬元,決算數為56.5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4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28.76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4輛,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29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27.76萬元,公務接待960批次7680人次。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2.68萬元,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林業(yè)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厲行節(jié)約,繼續(xù)嚴控“三公”經費。
七、政府性基金決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0.78萬元,比上年減少99.77%,本年支出0.78萬元,比上年減少99.77%,項目支出0.78萬元,比上年減少99.77%,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yè))運行經費
2017年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林業(yè)局機關(事業(yè))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198.15萬元。比2016年增加71.88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總額274.95萬元,其中:貨物274.95萬元;本年度政府采購實際采購總額274.95萬元,其中:貨物274.95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4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九、相關的名稱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fā)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jiān)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jiān)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
教育支出(類):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是指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的支出。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經費。
節(jié)能環(huán)保支出(類):是指用于節(jié)能環(huán)保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的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是指用于交通運輸和郵政業(yè)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的支出。
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是指用于資源勘探、制造業(yè)、建筑業(yè)、工業(yè)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政府采購 :就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制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guī)定發(fā)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yè)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yè)單位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qū)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yī)療等社會保險費。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yè)單位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yè)工作并按規(guī)定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后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zhàn)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guī)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面的費用。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y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福利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福利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稅金及附加費用:反映單位提供勞務或銷售產品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費用,包括營業(yè)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離休費: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和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休人員的離休費、護理費和其他補貼。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yè)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guī)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guī)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發(fā)展與改革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zhàn)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yè)更新改造所發(fā)生的支出。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于購置并按財務會計制度規(guī)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范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guī)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項目支出:退耕還林核查是指縣級核查及新一輪退耕還林實施方案編制經費。城關地區(qū)義務植樹綠化是指城關地區(qū)的綠化活動籌劃、基地建設、購苗、配苗等支出。非稅收入征收成本是指森林植被恢復費、其他罰沒收入、國有資產出租收入的征收工作經費。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經費是指對古樹名木的研究植物、地理、水文、氣候、生態(tài)、文化的活標本的工作經費。國有林場稅費改革轉移支出是指國有林場稅費改革固定性轉移支付資金用于解決調整機構和精簡人員后仍無法解決的長期性減收,每年按固定數額予以補助。油茶產業(yè)發(fā)展是指產油大縣項目和農業(yè)綜合開發(fā)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資料費、技術培訓、推廣等支出。林業(yè)碳匯項目工作經費是根據有關減排機制的林業(yè)項目方法和程序,開發(fā)的合格的溫室氣體項目的工作經費。撲火隊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我縣有撲火隊員700名,需要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山林權屬調處是指對我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和仲裁工作的指導,妥善處理各類糾紛,做好重大糾紛案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的支出。堯塘水庫水資源保護專項經費是指堯塘水庫飲水工程資源保護。森林防火監(jiān)測系統運行經費是指森林防火監(jiān)測系統項目年運行、維護、管理費。森林防火20名勞務派譴人員工資是指森林消防大隊森林防火20名勞務派譴人員工資發(fā)放及保險。公益林區(qū)劃界定是指確保公益林權屬明確、四至清楚、面積準確、集中連片的規(guī)劃設計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宣傳經費是指用于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工作經費。
十、資產負債情況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為2407.482124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1309.606506萬元;負債總額為1929.138441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1263.737265萬元;凈資產總額為478.343683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45.869241萬元。
資產減少的原因有:一是財政應返還額度減少1300.720585萬元;二是其他應收款增加了37.594654萬元;負債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其他應付款減少1246.002443萬元(主要是應付未付專項資金列支掛賬);凈資產減少的原因有:主要是非流動資產基金減少45.869241萬元(計提固定資產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