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單位:平江縣交通警察大隊 | |||||||||||
收 費 項 目 | 計費單位 | 收費標準 | 收費對象及范圍 | 批準文號 | 收費性質(zhì) | 備 注 | |||||
一、機動車類收費 | 湘價費[2008]63號 | ||||||||||
1、各類機動車號牌工本費 | 行政 | 均含初次安裝號牌的專用固封裝置及安裝費(不含托架) | |||||||||
(1)汽車號牌(反光) | 每副 | 100元 | 補發(fā)號牌100元/副 | ||||||||
(2)摩托車反光號牌 | 每副 | 70元 | 行政 | 補發(fā)號牌70元/副 | |||||||
(3)掛車反光號牌 | 每副 | 50元 | 補發(fā)號牌50元/副 | ||||||||
(4)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反光號牌 | 每副 | 40元 | 不反光號牌每副25元,補發(fā)號牌40元/副 | ||||||||
(5)臨時號牌(紙質(zhì)) | 每證 | 5元 | 有效期不超過30天,補發(fā)號牌5元/副 | ||||||||
(6)單獨補發(fā)號牌專用固封裝置 | 每個 | 1元 | |||||||||
2、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 | 每證 | 15元 | 車主 | 包括所附照片的拍攝和照片塑封費,補發(fā)證15元/證 | |||||||
3、機動車登記證工本費 | 每證 | 10元 | 車主 | 補發(fā)證10元/證 | |||||||
4、機動車抵押登記費 | 每車/次 | 70元 | 車主 | 湘價費[2013]105號 | |||||||
收 費 項 目 | 計費單位 | 收費標準 | 收費對象及范圍 | 批準文號 | 收費性質(zhì) | 備 注 | |||||
二、駕駛?cè)耸召M | 湘價費[2008]63號 湘價費[2012]81號 |
行政 | 到期審驗換發(fā)和補發(fā)證10元∕證,過期補審換發(fā)駕駛證20元∕證。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記滿12分的,進行科目一考試;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記分2次以上(含2次)記滿12分的,按駕駛證注明的最高準駕車型收取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費。 | ||||||||
1、駕駛證工本費 | 每證 | 10元 | 駕駛證申領者 | ||||||||
2、駕駛許可證考試費 | 駕駛證申領者及交通違法應進行駕駛考試者 | 湘價費[2008]63號 | |||||||||
(1)汽車(考領A1、A2、A3、B1、B2、C1、C2、C3、M、N、P) | 每人/次 | 510元 | 湘發(fā)改價綜[2014]901號 | 收費具體標準為:①交通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科目一)考試費每人次50元;③A1、A2、A3、B2、B2、C1、C2、C3、M、N、P類場地駕駛(科目二)考試費每人次200元、道路駕駛(科目三)考試費每人次260元;④C4類科目二考試費每人次160元,科目三考試每人次160元�?颇恳�、科目二、科目三第一次考試不合格者,可免費補考一次。重新申報考試按標準重新收取。其中:科目二考試減半收�。ㄒ娤鎯r費[2012]109號)。三輪汽車科目三考試由省交警總隊收取。⑤摩托車(考領D、E、F駕證)科目二、科目三、考試費每人次各60元。 | |||||||
(2)三輪汽車(考領C4駕駛證) | 每人/次 | 400元 | |||||||||
(3)摩托車(考領D、E、F駕駛證) | 每人/次 | 200元 | 湘價費[2009]104號 | 行政 | |||||||
(4)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檔(C5) | 每人/次 | 500元 | 湘價費[2012]81號 | ||||||||
3、違法駕駛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費 | 人次 | 160元 | 記分周期內(nèi) 記滿12分者 |
湘價費[2008]63號 | 含學習資料費,該標準為35課時的收費標準,各地具體標準,由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在標準內(nèi)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