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開展2022年防范學生溺水專項行動的通知》和岳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印發(fā)《關于貫徹落實省市領導批示切實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發(fā)布《關于禁止未成年人在野外危險水域游泳、嬉水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現將《通告》解讀如下: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為加大預防學生溺水宣傳教育,讓全社會關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特別是提醒廣大家長履行好假期對孩子的監(jiān)護責任。
二、制定《通告》的依據
1.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開展2022年防范學生溺水專項行動的通知》(湘政辦明電〔2022〕4號)。
2.岳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印發(fā)《關于貫徹落實省市領導批示切實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岳市安辦〔2022〕45號)。
3.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印發(fā)的《關于落實暑期防范學生溺水20條工作措施》通知(湘教小組通〔2021〕5號)。
三、《通告》的起草過程
縣教育局起草《關于禁止未成年人在野外危險水域游泳、嬉水的通告》后,先后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討論研究、修改完善;然后分送縣政府、縣司法局、縣水利局各位領導征求意見,并根據各單位反饋的意見建議,再次對文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并報縣政府同意實施。
四、《通告》的主要內容
1.禁止未成年人(含中小學生、幼兒)到各類水庫、塘壩、渠道、河道、湖泊等不具備游泳、嬉水等活動所需安全條件,且存在較大危險性的水域游泳、嬉水。
2.學校及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學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識教育和監(jiān)護,重點教育孩子做到“七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學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家長在孩子外出前,確�!八闹保褐ハ颉⒅�、知歸時、知內容。
3.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大對所轄水庫、塘壩、渠道、河道、湖泊等水域的管護和巡查,設置好水域管理責任牌和禁止游泳的警示牌,配備救生竿、救生繩、救生圈等救援設備,并負責本轄區(qū)內群眾的宣傳教育和規(guī)勸工作。
4.縣公安、水利、應急管理、城管等部門要加強與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密切配合,加強日常巡查,及時發(fā)現、勸阻野外游泳、嬉水等危險行為。
5.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要在有安全保障的水域主動開設游泳安全區(qū)域,配備救援力量和救援設施設備,為農村學生安全游泳創(chuàng)造條件;縣文旅廣體局要加強對全縣游泳場館的指導、監(jiān)管,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游泳場所。
6.建立舉報制度。發(fā)現違反規(guī)定、不聽勸阻,擅自下水游泳、嬉水和破壞防溺水責任牌、警示牌、防護欄、救援設備的行為,請撥打電話向相關單位和屬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舉報。
舉報電話:
縣應急管理局: 0730-6261990
縣 水 利 局 : 0730-6222620
縣 教 育 局 : 0730-6223149
7.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