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對加強政府信息管理、提升機關自身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具有重要意義。為更好地提供審計服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結合平江審計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平江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www.wj598.cn)上查閱。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平江縣審計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平江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查閱該《目錄》。具體包含如下信息:
1、機構設置
主要包括:平江縣審計局機構概況、領導及分工情況、內(nèi)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國家有關政策及解讀、本單位文件。
3、規(guī)劃計劃
主要包括:階段性工作計劃、專項工作規(guī)劃、重點工程計劃等。
4、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機構主要人事任免、公務員招考、企業(yè)招聘等。
5、財政信息
主要包括:本單位財政預決算公開、“三公”經(jīng)費公開、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6、其他
主要包括:動態(tài)信息及本單位重點工作推進情況。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平江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政務公開欄上公開。同時,根據(jù)實際情況采用公開專欄、電子顯示屏、發(fā)放便民資料等方式進行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公開《目錄》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r,根據(jù)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tǒng)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平江縣審計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平江縣城關鎮(zhèn)開發(fā)區(qū)育才西路152號
聯(lián)系電話:0730-6260456
傳真:0730-6260456
郵政編碼:4145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受理時間(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暾埿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發(fā)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現(xiàn)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受理機構將代為填寫。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wǎng)上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平江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的政府信息公開發(fā)布平臺,按要求詳細填寫有關申請事項后,通過網(wǎng)上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提交申請后,及時將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復印件郵寄到平江縣審計局辦公室。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業(yè)務。
3.申請?zhí)幚?/p>
(1)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于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聯(lián)系方式。
(3) 所申請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4.處理期限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予以答復,并告知申請人。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期限內(nèi)。
三、監(jiān)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jiān)督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jiān)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