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平江縣新和食品廠食品抽檢不合格
核查處置階段性公示
經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測,平江縣新和食品廠于2016年5月12日生產的食品“彎彎干脆面”:大腸菌群、菌落總數不符合《DBS43/002-2012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湘式擠壓糕點》標準要求,“三角披薩”菌落總數不符合《DBS43/002-2012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湘式擠壓糕點》標準要求,檢驗結論均為不合格。我局在收到檢驗報告書后,派出執(zhí)法人員將檢驗報告(NO:SCBG166201003824、NO:SCBG166201003825)送達平江縣新和食品廠,并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平江縣新和食品廠在2016年5月12日生產食品“彎彎干脆面”2件(每件420包)、“三角披薩”1件(每件500包),然后于2016年5月16日全部銷售給甘肅蘭州一位經銷商。該廠接到我局送達的檢驗報告后,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并立即向銷售商發(fā)出《不合格產品召回通知書》,但由于產品已全部銷出,無法召回。同時,我局指導當事人進行不合格產品原因分析,經排查,發(fā)現是由于該廠未注意生產環(huán)境衛(wèi)生所致。當事人對生產場地進行了重新裝修整改。根據該廠的違法事實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文,我局對當事人平江縣新和食品廠下達處罰決定書(平市場監(jiān)督案處字[2016]136號),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30元,并對其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罰款30000元,上繳國庫。目前,該案正在執(zhí)行中。